员工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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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
作者:Jane O' Malley, Anish Kumar Sinha
在美国,半挂牵引车虽然在数量上仅占机动车注册总量的约1%,却其能源消耗量却占到了道路交通能源消耗总量的15%–20%。因此,推动这一细分领域电动化对于实现车辆脱碳至关重要。
然而,对于美国加州的管理部门而言,随着《通胀削减法案》为清洁重型车辆提供的税收抵免于去年9月底终止,电动化转型进程近期或有所放缓。不过,加州正在积极计划推出一项新的激励方案,努力降低车队购置电动货车的成本。
在推动重型车电动化的过程中,前期购置价差始终是最核心的问题。根据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的相关研究,美国纯电动半挂牵引车的平均售价约为柴油半挂牵引车的2.4倍。尽管部分电动车型的价格呈现出下降趋势,但加州最亟须推动电动化的主力车型(Class 8级半挂牵引车)的价格仍然居高不下,与柴油车型之间仍存在显著的成本差距,车队需要相关激励政策支持来弥合这一成本差距。
此前,联邦层面的激励措施在缩小纯电动货车与柴油货车成本差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胀削减法案》曾为Class 4级及以上车辆提供最高4万美元的购车税收抵免,但该政策已于去年9月底提前终止。因此,“加州清洁货车和客车购置补贴券项目”(HVIP项目)等州级激励方案将需要担更重要的作用。自2009年以来,HVIP项目已累计发放了超过10亿美元的购车补贴券,目前仍有超过5.7亿美元补贴券将在未来18个月内发放,其中大多数补贴券(77%)被指定用于购买Class 8级纯电动重型车。
加州目前计划通过一项新的“清洁燃料鼓励方案”(CFR)来继续激励重型车辆电动化发展,到2030年底预计将投入超过10亿美元。该鼓励方案的资金来自居民为电动汽车充电所产生的低碳燃料标准(LCFS)积分。这类购车环节即时补贴将有助于缩小纯电动与柴油货车之间的车辆拥有总成本(TCO)差距。TCO通常涵盖3至5年内的车辆购置价格、基础设施成本、运营成本和车辆残值,是车队运营商作出车辆采购决策的一项关键指标。
基于ICCT近期发布的TCO计算工具,我们发现:在不考虑任何激励措施的情况下,一辆在加州运营、年行驶里程为8万英里(约12.9万公里)的普通纯电动半挂牵引车,其3年期TCO较同级柴油车高出98%。单独从成本角度考量,车队肯定会更倾向于购买柴油车,但如果有适当的购置激励措施,则可能使其经济性对比结果发生逆转。
按照我们的基准假设,要实现3年期TCO平价,Class 8级车辆的运营商需要获得超过33万美元的购置激励。如果市场上有价格更加实惠的车型可供选择,则所需激励金额可相应减少。图1比较了各类重型车在HVIP和CFR方案下可获得的激励额度,以及两项激励措施叠加后对TCO差距的弥补程度。
图1. 如何通过HVIP和 CFR两项激励方案来弥合纯电动与柴油货车之间的3年期TCO差额

注:Class 8级车辆的基准TCO核算假设包括:柴油价格为5美元/加仑;商业用电价格为0.25美元/千瓦时;Class 8级纯电动汽车购置价格为42万美元,柴油车购置价格为18.5万美元;柴油车和纯电动汽车的残值率分别为50%和30%。
自实施以来,HVIP方案每年可提供的激励资金规模约为1.5亿至4亿美元。如果假设HVIP方案在2035年前每年可继续支持约2亿美元资金,且补贴在不同车辆重量等级之间的分配比例与往年保持一致,那么未来十年HVIP方案可支持部署近5500辆电动半挂牵引车。
CFR方案方面,根据ICCT的研究分析,未来十年低碳燃料标准(LCFS)积分收入可为CFR方案提供约29亿至112亿美元的资金。这些资金在实践中能够带来多大成效呢?我们估计,仅在2026年,CFR方案激励措施就可支持加州部署900余辆纯电动半挂牵引车,并由此将Class 8级零排放汽车在加州零排放汽车年度新车销量中的占比从2025年的9%提高至41%。即使按照最保守的资金来源情景计算,未来十年CFR方案也可为至少2.5万辆电动半挂牵引车提供资金支持;在我们预测的中位数情景下,这一数字将接近5万辆。
一直以来,加州对于如何核算激励政策的成本效益有着非常敏锐且清晰的认识。随着CFR方案激励资金开始投入使用,加州可继续推动纯电动汽车市场加速增长。CFR与HVIP激励方案叠加实施,可在当前阶段有效推动市场发展。购车补贴不仅能够弥合成本差距,还能增强投资者信心并提高电动汽车的应用率,尤其是在充电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的情况下。鉴于CFR方案的资金来源于LCFS积分收入,按照当前的积分价格水平,CFR方案已经能够取得切实成效;未来如果积分市场进一步收紧,积分价格上涨,则CFR方案的资金规模有可能接近我们预测区间的上限,从而助力推动数以万计的电动重型车上路运营。